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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妃嬪殉葬制度:朱元璋死後46美女慘死陪葬

人殉是古代葬禮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

人殉制度到瞭殷商時期最為鼎盛。從考古發掘的商代貴族墓中,發現瞭大批殉葬者的屍骨,這些墓葬中少則殉一二人,多則二三百人。根據胡厚宣《中國奴隸社會的人殉和人祭》一文統計,已發掘的商代墓中,共殉近四千餘人。周代人殉之風依舊盛行,《墨子·節喪》中稱:“天子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可見人殉已經相當的制度化。史載“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死時,殉葬人數多達177人,良臣之子奄息、仲行、針虎也在其列,秦國百姓為之哀慟,作《黃鳥》之詩。

至戰國末年,由於鐵器工具的發現,農耕技術的改進,生產力逐漸發展,於是作為勞動者的“人”的價值開始受到重視,同時由於人本思想萌芽,人殉逐漸受到非議,開始多以陶俑、木俑來代替。公元前384年,秦獻公下令廢止人殉。但這一禁令即使其子孫也沒有遵守,秦始皇死後,“二世曰: 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 皆令從死,死者甚眾。”

西漢初年,制度性的人殉正式被廢除。漢宣帝時,趙繆王劉元因逼迫奴婢16人殉葬,遭到瞭撤消封國的處罰。唐太宗李世民去世後,跟隨太宗多年的兩個少數民族將領阿史那杜爾和契何力銘感於太宗的知遇之恩而自請殉葬,被剛繼位的高宗皇帝李治所禁止。

但在長達兩千年的君主專制社會,人殉這一醜陋現象卻一直沒有禁絕。唐武宗病危,他平日寵信的王才人對武宗說:“陛下萬歲後,妾得以殉”,自經於幄下。《宋史》中也看出宋代亦有妃嬪殉葬之事。宋高宗寵幸才人李氏、王氏,高宗駕崩後,孝宗探知此情,即迫告命,讓她們自便,實際就是脅迫她們自殺,殉高宗之葬。從波斯史學傢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中亦可看到元代的人殉現象。書中說:“挑選四十名出身於異密和那顏傢族的女兒,用珠玉、首飾、美袍打扮,穿上貴重衣服,與良馬一道,被打發去陪伴成吉思汗之靈。”

考古發現也證實瞭歷代人殉之不絕。1971年在洛陽東關發掘到東漢晚期的墓葬,內殉有10人,男女各5。近年來鳳翔縣境內搶救出土一座唐代古墓,其中亦有兩具殉人朽骨。

漢代以後,上至宮廷、下至民間,人殉現象雖不乏記載,但終究屬於零星發生,那種制度性的、人們習以為常的殺殉畢竟已不復見。但人殉這一慘絕人寰的制度,在時隔千年之後,在明代卻又死灰復燃。

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死後,以兩名王妃殉葬,首開明代妃嬪、宮女殉葬之惡例。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朱元璋崩,葬入孝陵。《明史·後妃傳》載:“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明朝小史》卷三亦載,朱元璋死後,“伺寢宮人盡數殉葬”。46名妃嬪、宮女隨朱元璋一同葬入孝陵,其中38人皆為治喪期間勒令從死。在以後的70年中,這種野蠻的制度又為朱元璋的後代子孫所效仿,重新成為一種制度,制造瞭大量人間悲劇。

其後,成祖朱棣的長陵有從殉妃嬪30餘人。

仁宗朱高熾獻陵有5名妃嬪陪葬。據《明宣宗實錄》,計有:貴妃郭氏,謚恭肅;淑妃王氏,謚貞惠;麗妃王氏,謚惠安;順妃譚氏,謚恭僖;充妃黃氏,謚恭靖。其中貴妃郭氏身份特殊,在所見明代皇帝殉葬宮人中未見地位如此之高者。據明代沈德符《萬歷野獲編》載:“貴妃所出有滕懷王、梁莊王、衛恭王三朱邸,在例不當殉。豈銜上恩,自裁以從天上耶!”說明郭貴妃是自願殉葬,但也不能排除是宮廷鬥爭的結果。仁宗在位僅一年,臨死前遺詔:“朕既臨禦日淺,恩澤未浹於民,不忍重勞,山陵制度務從儉約。”就是這樣,卻還殉葬瞭5名妃嬪。

宣宗朱瞻基的景陵則有10名妃嬪殉葬。《明史·後妃傳》載:“正統元年八月,追贈皇庶母惠妃何氏為貴妃,謚端靜;趙氏為賢妃,謚純靜;吳氏為惠妃,謚貞順;焦氏為淑妃,謚莊靜;曹氏為敬妃,謚莊順;徐氏為順妃,謚貞惠;袁氏為麗妃,謚恭定;諸氏為淑妃,謚貞靜;李氏為充妃,謚恭順;何氏為成妃,謚肅僖。 蓋宣宗殉葬宮妃也。”這十名妃嬪比起許多同樣殉葬卻連姓氏都沒留下來的那些妃嬪,多少也算是幸運瞭。

殉葬的妃嬪、宮女都是在宮中被縊死,然後再裝斂入棺從葬。殉死時,其狀甚慘,朝鮮《李朝世宗實錄》中記載瞭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成祖死後逼殉宮女的悲慘情景:“帝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油煙處理機租賃之於庭,餉輟,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圍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頸而死。”宮女們被吊死之前,嗣皇帝朱高熾還假惺惺地接見她們,以示褒揚。《李朝世宗實錄》中還特別記載瞭有個朝鮮選獻的韓氏宮人,臨終時對守候在身邊的乳母金黑連呼“娘,吾去!娘,吾去!”話聲未落,便被太監踢開木床,一命嗚呼。十年後金黑等朝鮮婢女回到朝鮮,朝鮮史官記下她們的親眼所見,即是《實錄》中的這段記載。

殉葬的妃嬪,往往都是宮廷中無依無靠的弱勢群體,為明宣宗生殉的10位宮妃中,有一名叫郭愛的宮人,進宮不到一月,連宣宗的面都沒見過,就被迫作瞭殉葬人。《明史·後妃傳》中載:“郭嬪,名愛,字善理,鳳陽人。賢而有文,入宮二旬而卒。自知死期,書楚聲以自哀。詞曰: 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才華橫溢的郭愛臨死前給世人留下瞭一首楚辭,字字血淚,嗟嘆命運的捉弄,更聲討瞭吃人的人殉制度,揭下瞭封建帝王偽善的面具。

當時人殉不僅出現在皇帝的葬禮中,諸王的葬禮中人殉也屢見不鮮,在正史的記載中就可窺一斑。《明史·諸王傳》載: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秦愍王朱薨,“王妃殉”。

永樂十二年郢靖王棟薨,“王妃郭氏, 遂自經”。

宣德元年(1426年),唐靖王朱瓊烴薨,“妃高氏未冊,自經以殉,詔封靖王妃”。

宣德五年(1430年),蜀靖王朱友薨,“妃李、侍姬黃皆自經以殉”。

正統三年(1438年),衛恭王朱瞻埏薨,“妃楊氏殉,賜謚貞烈”。

正統四年(1439年),越靖王朱瞻墉薨,“妃吳氏殉,謚貞惠”。

正統四年(1439年),周憲王朱有薨。因朱有生前曾上奏折表示“身後務從儉約,以省民力”,故明英宗下旨命“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誰料聖旨未到,“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皆殉死,詔謚妃貞烈,六夫人貞順”。

另外,考古發掘也可以彌補正史記載的不足。2006年年初,湖北鐘祥郢靖王墓考古發掘隊在清理該墓東、西兩耳室過程中,發現瞭6個腐朽的棺材,證明除瞭王妃,當時還有六名女子為郢靖王殉葬。

由此,我們也可以想象,正史中記載下來的應該隻是少數,大概隻涉及王妃及部分有名分的女子,而沒有記載的卻是大多數,當時諸王葬禮都應有許多女子殉葬,而這些女子卻根本連被記載下來的資格都沒有,成為無名冤魂在地下陪伴著帝王。我們從上面明英宗“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的聖旨中也可以看出,諸王死後,隨伺的女子本當都該殉死的,這在當時已經成為一個慣例瞭。關於這一點,正史中還有一條佐證:

景泰八年(1457年),英宗復辟,廢景泰帝為王,不久景泰帝暴亡。據《明史紀事本末》載:“王薨,祭葬禮悉如親王,謚曰戾。妃嬪唐氏等賜帛自盡以殉葬。”景泰帝以王禮入葬,嬪妃都被英宗逼死殉葬,《明史》說“景帝以王薨,猶用其制,蓋當時王府皆然”。可見諸王死後人殉幾乎已成定制。

比起帝王,當時大臣死後人殉雖未形成慣例,但也比較風行。洪武十六年(1383年),安陸侯吳復卒,“妾楊氏,年十七。復死,視殮畢,沐浴更衣,自經死。封貞烈淑人”。永樂十九年(1421年),惠安伯金玉卒,“妾田氏自經以殉,贈淑人”。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成安侯郭亮卒,“妾韓氏自經以殉,贈淑人”。景泰二年(1451年),昌平侯楊洪卒,“妾葛氏自經以殉,詔贈淑人”。《明史》中的記載令人觸目驚心,相信同帝王用人殉的情況一樣,能被正史所記下來的也隻是少數。

明代帝王的人殉制度在明英宗朱祁鎮臨死前被廢止。天順八年(1464年)正月,英宗崩,“遺詔罷宮妃殉葬”。英宗止殉一事,明代《翰林記》卷十五載:“天順甲申,正月朔日以後,上不豫,每日猶裁決萬幾如常。至初十以來,疾大漸,乃處置後事,命太監牛玉執筆,口使書:其一東宮即位,過百日成昏;其二定後妃名分;其三命勿以嬪禦殉;其四殯斂器服。語意詳盡,皆合天理、當人心。書畢,且命牛曰: 將去閣下看,令為我潤色之。 既至,臣時等驚愕曰: 何至是? 牛曰: 上意亦謂事不可測,且說下,不用何妨。 臣等欽誦畢,皆嘆曰: 所言關大體,非英明不能及此,而止殉事尤高出古今,真盛德事也,不須潤色。 言畢時,不覺淚下。牛備以前言復命,且曰: 彭時尤悲愴。 上聞之亦隕涕,已而曰: 且收著,待我去後遵行。 ”明代劉定之《否泰錄》則載:“高廟、文廟、仁廟、宣廟皆用人殉葬,至英宗臨崩,召憲廟謂之曰: 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子孫勿復為之。 ”

不管實際情況怎麼樣,憲宗即位後,遵從瞭英宗的遺詔,沒有用妃嬪和宮女給英宗殉葬,之後直至明亡,基本未再發生逼死宮人殉葬的事情。成化四年(1468年),遼靖王朱豪上奏嫡長子恩亡,“欲以其婦馮氏、妾曹氏殉。上貽書切責之,令移其婦妾於宮中,供養如法,毋使失所”。諸王入葬也基本禁絕瞭人殉。

因此,英宗廢止殉葬之舉得到瞭群臣的稱頌,後世史官亦贊曰:“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矣”。清代亦有人對此不以為然,說:“夫以宮人殉葬,自是亂政,罷之宜耳,何足詡為盛德哉?考賢等當日捧手詔頌揚,猶屬臣下之體,而史臣據以為誇美,殊未考英宗之始末也。”誠如清人所說,宮人殉葬本不當有,但若英宗不廢台中靜電油煙機出租止,不知道要到幾時方休,不知道又有多少無辜生命慘遭殺戮。僅從此點而言,英宗功不可沒。

那麼,英宗為什麼要廢止人殉呢?史書不載,無從查考。但從史書的記載中,我們隱約可以看出,英宗廢止人殉的想法似乎並非一時之念。正統四年,英宗才隻有13歲,周憲王朱有薨,英宗即下旨“自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年少的英宗即出手制止過殉葬。令人不解的是,他又曾親自逼死過景泰帝諸妃。英宗當時剛被景泰帝幽禁瞭七年,充滿瞭對景泰帝的仇恨,恨及其傢人,做出反常的事情,也是可以想見的。筆者還設想,明英宗止殉可能與他的身世有關。據《明史·後妃傳》載:宣宗孫皇後為貴妃時,“無子,陰取宮人子為己子,即英宗也,由是眷寵益重。 而英宗生母,人卒無知之者”。英宗連自己的生母是誰都不知道,但他的母親肯定就是可憐的宮女中的一員,或在孩子被奪走的時候就被殺害,或有可能在宣宗死後被迫殉葬。思及母親,英宗對宮人的淒慘命運較之其他皇帝總會多一份憐憫。可能正是他生身母親的悲慘遭遇,促使他最終決定廢止令人發指的殉葬制度的。據《明史紀事本末》載,景泰帝死後,英宗本打算讓景泰帝廢後汪氏也一同殉葬,後大臣李賢勸道:“汪妃雖立為後,即遭廢棄,與兩女度日,若令隨去,情所不堪,況幼女無依,尤可矜憫。”英宗聽瞭,“惻然曰: 卿言是。朕以為弟婦少不宜存內,初不計其母子之命。”一提母子之情,英宗便“惻然”,打消瞭讓汪氏殉葬的念頭,亦可佐證母子之情對英宗有很大的影響力。

清朝初年,人殉之制曾有一段死灰復燃,因滿洲舊有殉葬之俗,貴族常以妾、奴仆殉葬。清太祖努爾哈赤、太宗皇太極、世祖福臨死靜電油煙機出租時,都有人從殉,從殉者有嬪妃和侍從武官。其中,最著名的當屬努爾哈赤死後,大妃阿巴亥被逼殉葬。康熙皇帝即位後發佈瞭禁止殉葬之令,從那以後,人殉作為一種制度,才算在中國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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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長陵。人殉是古代葬禮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人殉制度到瞭殷商時期最為鼎盛。從考古發掘的商代貴族墓中,發現瞭大批殉葬者的屍骨,這些墓葬中少則殉一二人,多則二三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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